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让“互联网之光”点亮生活******
让“互联网之光”点亮生活
——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之光”博览会侧记
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之光”博览会11月8日至11日在浙江乌镇举行。自博览会开幕以来,每日观众络绎不绝。会场内,一项项顶尖科技成果,令参观者大开眼界。
本次博览会以“共建网络世界共创数字未来”为主题,吸引了来自40个国家和地区的415家企业和机构,以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参与展示人工智能、大数据、网络安全等领域的最新技术产品。
数字技术作为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导力量,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本次博览会上,许多企业与机构展示了以数字技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进成果。
走进会场,首先看到的是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数字经济系统成果展。这是浙江数字化改革启动以来,首次面向公众展示数字经济系统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展览亮点频频:在“产业大脑”板块,可以看到15个细分行业产业大脑的建设进展和成效;在“未来工厂”板块,展出的24家浙江数字化智慧工厂,不仅人均产能提升了几倍,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也大大减少;在“重大应用”板块,一串串数字展示了企业码助企纾困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线上会议的应用越来越广。在中国移动展区,一场别开生面的线上会议格外吸睛:数字人物高度还原现场操作者容貌,还能随时互动……“基于中国移动的算网能力和5G技术,我们创新线上会议应用,主要通过3D建模的形式将会议场景搬到线上,每名参会人员都可以选择自己的数字人‘分身’,以数字人形式加入3D会场,从而实现与线下开会一样的效果。”工作人员介绍。
数字技术应用正以各种形式直接造福人们的生活。在腾讯展区,一款便携式的大脑手术导航系统令人眼前一亮。这个由北京协和医院联合腾讯AI Lab开发的智能化手术导航系统,就像为医生装上了一双“透视眼”,借助AI技术,将CT、MRI等虚拟影像与真实患者进行匹配,从而定位病灶,在手术期间实时展示3D脑部结构。目前,该系统临床初步应用取得成功。
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展台,一款外骨骼机器人吸引了参观者的目光。“通过这个设备,有些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或患病人群可实现轻松行走,体力劳动者也可借助该设备减轻重物对关节的压力。”工作人员介绍。
随着信息化浪潮的不断推进,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本次展会上,网络安全技术成果的展示获得了极大的关注。
在北信源展区,讲解员向参观者介绍安全应用产品:“我们把数据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都交给了用户,这对于党政机关、国防军工、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单位尤为重要。”
在360展台,一款互动小游戏引人注目。站在大屏幕前,根据提示做出相应的动作,屏幕上的游戏主人公随之移动,最终战胜所有“网络病毒”,闯关成功。“数字安全最大的痛点是‘看不见’攻击。360构建了以‘看见’为核心的数字安全大脑框架。”展台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360建设本地安全大脑,完成一站式安全运营,累计服务超1万家政企客户。”
在每日互动展区,大屏幕上循环播放的“无磁盘计算方式”视频吸引了许多参会人员驻足交流。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他们参与数据安全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最新成果:大数据联合计算产品“数聚(变)反应堆”。该产品通过无磁盘计算方式让数据计算在内存中进行,从而确保数据计算过程上链存证且原始数据不落盘,从根本上破解数据融合的安全顾虑。
自动驾驶汽车、“眼动输入”无障碍解决方案、AR感知交互眼镜、绘画机器人、智能头盔……各个展厅内尖端科技产品令人目不暇接。一名参观者感叹:“通过参观展览,我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数字技术的魅力,‘互联网之光’正在日益点亮人们的生活。”
(本报记者江南、金歆、李晓宏、史哲、窦瀚洋)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